一、主要职责
(一)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清远市有关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;研究拟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政策、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并牵头组织实施;研究拟定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美丽乡村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;参与拟定和审核相关涉农政策。
(二)组织开展农村经济社会改革与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,并拟定相关政策,提出意见和建议。
(三)完善村级基层组织建设,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并组织实施。
(四)综合协调涉农部门的有关工作,协调处理“三农”(农业、农村、农民)工作的重点、难点问题。
(五)组织开展农村工作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。
(六)负责指导扶贫开发和扶贫“双到”(责任到人、规划到户)工作。
(七) 承办市委、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二、部门预算单位构成:办本级预算。
三、连州市委农办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
1.关于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。
2017年市委农办财政拨款216.09万元,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,无政府基金预算收入。支出包括农林水支出 211.09万元,城乡社区支出5万元。
2.关于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
市委农办2017年基本支出216.09,其中:
人员经费104.41万元,主要包括:基本工资、津贴补贴、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、住房公积金、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。
公用经费111.68万元,主要包括:办公费、印刷费、差旅费、因公出国(境)费用、会议费、培训费、工会经费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、、其他交通费用、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。
3.“三公”经费预算情况
2017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安排“三公”经费预算合计6.35万元,与2016年持平。其中: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.2万元,公务接待费预算2.15万元。
4.关于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
市委农办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。
5.关于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
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,财政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,收入包括: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;支出包括:农林水支出、城乡社区支出。
6.国有资产占用使用
截至2017年6月31日,市委农办共有公务用车一辆,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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